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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9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现将《张家港市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工作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9日

  张家港市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工作方案(2023-2025年)

  根据《关于确定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园区)的通知》(苏知发〔2022〕116号),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确定张家港市为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示范时限自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为扎实推进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县域建设工作,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按照《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58号)部署要求,结合张家港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以及国家、省、苏州市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以支撑创新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任务,深入开展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县域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体系、经济建设深度融合,为张家港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健全统筹协调机制,以“十四五”规划为牵引整体推进示范建设工作,确保省知识产权示范县域建设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同步推进、同步实施,实现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产业导向、创新引领。聚焦我市“4+4”重点产业链,积极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的产出与运用,加快提升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有效实现知识产权与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

  (三)政策集成、融合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工作的政策协同,引导地方政府、企业、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支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加强区域联动,主动融入长三角知识产权工作大局,积极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融合度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在推进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中作用更加凸显,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具体目标如下: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明显提升。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培育布局一批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和优质地理标志等高价值知识产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5件;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累计达300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量累计达230件。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高标准建成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张家港分中心,设立4家以上知识产权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培育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不少于50个,指导站(维权联系点)不少于9个,建成示范基地不少于3个,形成“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积极推动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能力显著提升,维权援助服务企业超过200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超过90%。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快速提高。推动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新增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备案企业150家,新增省、苏州市级知识产权项目5项以上,累计获得国家级、省级、苏州市级专利奖100项以上;大力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赋能工程和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超60亿元;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发行2单以上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以下简称“审协江苏中心”)的合作,拓展专利特派员服务内容和形式;积极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张家港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着力提升服务供给,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达80家。

  知识产权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借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知识产权人才供给,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在本市服务的专利代理师队伍达80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超1000人。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实务培训,每年开展线上线下培训5次以上,年度参训人员500人次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工程,完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1. 构建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全面加强党委和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作用,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示范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将示范建设工作深度融入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产业发展、金融服务等工作当中,形成统一管理、结构合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 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围绕示范建设工作,把知识产权目标任务按年度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区镇,促使各层各级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各区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支持和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市、区镇、企业三级上下衔接、整体推进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工程,做强区域经济发展支撑

  3. 形成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将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纳入产业用地、科技招商等项目评价体系,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和高价值专利创造。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在2022年专利年费资助全面取消的基础上,逐年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性资助,直至2024年年底全部取消各类专利授权资助。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运营,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引导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4. 深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聚焦冶金新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高端智能装备、高端纺织4条特色优势产业链,新能源、数字经济、特色半导体、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4条新兴领域产业链,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和服务机构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围绕规上、高新、人才、上市四类重点企业,开展发明专利“清零”行动。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围绕张家港市特种钢、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细分行业的知名品牌和质量标杆,打造具有名片效应的产业集群。实施“品牌强农  营销富民”工程,做精做优“张家港大米”“鹿苑鸡”“凤凰水蜜桃”“神园葡萄”等特色品牌,形成一批知名度、美誉度、消费忠诚度高的农业品牌集群,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效应的农业品牌5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5.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载体建设。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制度下,强化法院、检察、宣传、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职能,健全“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建设,打造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以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张家港分中心为主干,区镇、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站为网格,推进全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点、指导站(维权联系点)的培育建设。推广版权服务工作站制度,提升版权登记、使用、保护社会服务能力。推广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企业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服务。联合行业协会商会、律师事务所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鼓励和引导维权援助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形成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责任单位:市法院、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张家港海关、金港海关)

  6. 加强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探索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发展共商、布局共进、保护共治、服务共享、环境共建机制。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0〕22号)等规定,搭好沪苏同城“快车”,主动接轨上海、苏州,利用先进地区行政司法保护优势,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积极对接融入长三角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信息互通、人才共享、制度并行,拓展嘉张两地知识产权区域品牌保护实践,持续开展嘉张昆太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责任单位:市法院、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张家港海关、金港海关)

  7.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聚焦保护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将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易发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形成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犯罪行为高压态势。规制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精准打击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深入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引导商贸街区、专业市场等加强内部监管,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强化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完善市场主体“失信名单”,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张家港海关、金港海关)

  8. 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制度,建立行刑案件查办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府院联动平台效能,进一步推广澳洋集团“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调研基地”司法保护实践。注重惩罚导向,从严惩治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侵权为业等严重侵权行为,显著提高侵权成本。强化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机制建设,研究制定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指引。加大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制定完善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指引、分级评定指标体系,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合规激励政策,组织试点企业申请合规分级评定验收,评定合规示范企业,并落实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市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工商联)

  (四)实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提升工程,支撑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9. 健全知识产权梯队培育体系。持续实施张家港市知识产权育鹰计划和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按照分级分类、梯队建设、动态管理的指导方针,加强创新技术引领,构建多层次、广覆盖企业培育梯队,促进企业知识产权提档升级,筑牢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基石。探索专利与标准协同创新模式,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创新试点。进一步扩大龙头企业引领示范效应,推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积极申报高价值专利培育、商标品牌培育等省、苏州市级知识产权项目,通过项目带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10. 构建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组建涵盖银行、保险、证券等全类别的知识产权金融联盟。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入园惠企行动,推动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多轮驱动,实现知识产权运用从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转变,吸纳和带动多元资本参与知识产权运营,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有力金融服务支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11. 优化商标品牌管理体系。深入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鼓励市场主体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引导市场主体积极主动探寻符合市场运行规则、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商标品牌运行方式。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强化地理标志品牌运用推广,突出地理标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推动地理标志与县域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知识产权服务发展提升工程,丰富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12.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推动我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与省局大数据服务平台、苏州市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为全市创新主体提供更加全面的知识产权数据服务。深化与审协江苏中心和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合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社会公众办理各类知识产权事务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拓展专利特派员工作站服务面,丰富专利特派员与创新主体的交流形式,畅通专利布局、审查技术交流沟通机制,提升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培育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经开区、高新区、乐余镇等区镇、产业园区布局建设知识产权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切实打通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13. 培育发展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业。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引导和促进本地知识产权代理、咨询、交易、评估、法律、信息等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吸引国内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本地设立分支机构。借力长三角一体化,与上海嘉定开展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强化服务机构对接交流,提升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14.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工作,优化服务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日常监管,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有序发展。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治理行动,通过知识产权“铁拳”“蓝天”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社会监督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建设提升工程,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15. 夯实知识产权人才基础。畅通知识产权人才引进通道,推动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纳入“青博荟”企业创新顾问人才计划。依托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大力开展系统化、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监管队伍培训,提升管理和执法能力。鼓励企业、服务机构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建立定向委培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实务型知识产权人才。依托审协江苏中心、苏州知识产权研究院、江苏国知中心等各方面专家、师资力量,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培训方式,开展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审员以及知识产权数据运用、价值评估、分析预警、海外维权、运营交易等领域紧缺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16. 营造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厚植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中国品牌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发布张家港市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讲好张家港市知识产权故事。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持续推进兆丰学校、第八中学等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强化互联网思维、全媒体视角,创新对外宣传方式,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五、进度安排

  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建设工作分为以下3个阶段,具体时序进度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部署,完善示范建设工作方案,落实建设路线图,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相关部门任务分工,确定责任主体和工作进度。

  (二)重点建设阶段(2023年4月-2025年5月)。明确示范建设工作的总体方向和阶段性目标,加强资源统筹和工作指导,在政策倾斜、项目安排等方面加大投入,扎实推进示范建设各项任务有序有效开展。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5年6月-2025年12月)。对照建设方案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工作,认真总结建设工作成绩和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全面梳理建设工作情况,做好迎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验收检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示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作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稳步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建设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从政策、资金、人才、体制机制上全力保障示范建设工作。优化知识产权资助政策,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加强知识产权队伍能力建设,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强化考核评估。由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建立实施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对示范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确保示范建设工作有力推进。

  (四)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借助“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用好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加大对知识产权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示范建设工作的创新做法及成果,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良好舆论氛围。

上一条:关于印发《张家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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